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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前三季度浙江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

来源: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发布时间:2018-12-19 11:08:22

图文来源: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2018年,随着全省经济整体稳定发展以及一系列惠民生、促增收政策的实施,浙江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收支水平继续位居全国前列,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 居民收入继续稳步增长

前三季度,居民收入增速处“十三五”以来季度*位,同比和环比增速均有所提高,整体增收形势良好。

(一)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1%。

前三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34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35元,同比名义增长9.1%,增幅比上年同期和今年上半年都提高0.2个百分点;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6%,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0.1个百分点,与上半年持平。居民收入增速处“十三五”以来*位,增收形势良好。

图1 “十三五”以来全省全体居民收入分季度增长趋势

2018年前三季度浙江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

分收入来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19986元,同比增长8.6%;人均经营净收入6392元,同比增长9.8%;人均财产净收入4021元,同比增长10.4%;人均转移净收入4951元,同比增长8.9%。

(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

前三季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419元,比上年同期(39108元)增加3311元,同比名义增长8.5%,增幅比上年同期和今年上半年均上升0.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1%,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0.1个百分点,与上半年持平。

图2 “十三五”以来全省城镇常住居民收入分季度增长趋势

2018年前三季度浙江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

分收入来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23613元,同比增长8.0%;人均经营净收入6640元,同比增长9.7%;人均财产净收入5812元,同比增长9.6%;人均转移净收入6354元,同比增长8.1%。

(三)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4%。

前三季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006元,比上年同期(20108元)增加1898元。同比名义增长9.4%,增幅比上年同期和今年上半年分别提高0.4和0.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7.1%,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与上半年持平。农村常住居民收入名义增速和实际增速都处“十三五”以来*位。

图3 “十三五”以来全省农村常住居民收入分季度增长趋势

2018年前三季度浙江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

分收入来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13139元,同比增长9.2%;人均经营净收入5925元,同比增长9.7%;人均财产净收入641元,同比增长9.7%;人均转移净收入2301元,同比增长10.2%。

表1 2018年前三季度浙江居民收入情况表

2018年前三季度浙江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收入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城乡收入比全国*

前三季度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349元,比全国平均水平(21035元)高14314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三位,省(区)*位。居民收入水平位于全国前两位的分别是上海和北京。从增速看,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为9.1%,高出全国0.3个百分点,与陕西并列全国第十三位,增幅位次较上年同期前移七位。

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419元,比全国平均水平(29599元)高12820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三位。城镇常住居民收入位于全国前两位的分别是上海和北京。从增速看,前三季度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为8.5%,高出全国0.6个百分点,与海南、宁夏并列全国第六位。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06元,比全国平均水平(10645元)高11361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二位,农村常住居民收入位于全国*位的是上海。从增速看,前三季度浙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为9.4%,高出全国0.5个百分点,位列全国第七位。

前三季度,浙江农村常住居民收入增速高出城镇常住居民0.9个百分点,扣除价格上涨因素,浙江农村常住居民收入实际增速高出城镇常住居民1.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自“十三五”以来连续11个季度持续缩小。前三季度,浙江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93,远小于全国平均水平(2.78),为全国31个省(区、市)*,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0.01。

三、推动居民收入继续稳步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全省经济总体平稳运行。

今年以来,浙江聚焦聚力竞争力、现代化,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前三季度全省GDP同比增长7.5%,高出全国0.8个百分点,规上工业、服务业增加值增速均快于GDP增速,民间投资、进出口总额、财政收入均实现两位数增长,物价涨幅处合理区间内,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规模以上工业产能利用率连续8个季度高于80%,财政科技支出、规模以上工业技术(研究)开发费均显著增长,十大传统制造业利润增长28.5%,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0%,新旧动能转换平稳,供给侧改革稳步推进。1-8月,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财政支出同比增长11.9%,有力保障浙江民生改善。

(二)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

前三季度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均实现稳步增长,增速分别为8.0%和9.2%,是收入增长的*位拉动因素,贡献率分别达52.7%和58.1%。城乡就业形势稳定,前三季度城乡居民人均按月发放的工资分别增长5.4%和2.8%,分别拉动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4.4个和2.2个百分点;全省经济运行平稳向好,城乡居民人均不按月发放的奖金、津贴、过节费等分别增长20.0%和26.0%,分别拉动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3.6个和5.3个百分点。此外,全省出台并实施了《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推进“*多跑一次”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7〕4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0号)等政策,推动营商就业环境优化,为居民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三)经营净收入增速加快。

前三季度城乡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均增长9.7%,增速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提高2.5个和1.7个百分点。经营效益的转好主要得益于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高新数字产业崛起。其中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增长主要受第二产业的制造业、第三产业的住宿和餐饮业的快速增长带动;农村人均经营净收入的快速增长则主要受*产业的农业和第二产业的制造业的带动。

(四)财产净收入增长稳定。

前三季度城乡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增长稳定,分别增长9.6%和9.7%,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5.3%和3.0%。城乡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增长主要受益于自有住房折算租金和房屋租金收益平稳增加,以及各类投资红利收入的快速增长;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增长则主要由于房屋租金收益和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的增长。

(五)转移净收入增长较快。

前三季度城乡居民转移净收入增速分别为8.1%和10.2%,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4.3%和11.3%。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的上调(浙人社发〔2018〕77号、浙人社发〔2018〕91号),多地的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标准、失地养老保险的政府补贴标准提高(浙政发〔2017〕43号、浙人社发〔2018〕7号),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制度的全面建立等政策的施行都有力地提高了全省居民转移收入水平,共享社会发展红利。

四、消费支出稳步增长,消费水平继续居全国前列

前三季度,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继续保持增长,同比和环比增速均加快。

(一)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8.5%。

前三季度,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537元,同比名义和实际分别增长8.5%和6.1%。名义增幅分别比上年同期和今年上半年提高2.1个和0.5个百分点,实际增幅比上年同期和今年上半年提高1.9个和0.4个百分点。

(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8.0%。

前三季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209元,同比名义和实际分别增长8.0%和5.6%,名义增幅比上年同期和今年上半年分别提高1.8个和0.5个百分点,实际增幅比上年同期和今年上半年分别提高1.6个和0.4个百分点。

(三)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8.7%。

前三季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607元,同比名义和实际分别增长8.7%和6.5%,名义增幅比上年同期和今年上半年分别提高2.9个和0.3个百分点,实际增幅比上年同期和今年上半年分别提高2.7个和0.3个百分点。

图4 “十三五”以来全省居民消费支出分季度增长趋势

2018年前三季度浙江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

(四)居民消费支出水平继续居全国前列。

前三季度,浙江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537元,比全国平均水平(14281元)高7256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四位,省(区)*位。人均消费支出水平位于全国前三位的分别是上海、北京和天津。从增速看,前三季度,浙江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名义增速为8.5%,位列全国31个省(区、市)第十九位,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浙江居民消费支出水平继续居全国前列,反映出浙江省居民消费需求不断扩大,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按城乡分,浙江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209元,比全国平均水平(19014元)高6195元,居全国第三位。浙江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607元,比全国平均水平(8538元)高6069元,同样位列全国第三位。

五、消费八大类“七升一降”,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

居民八大类消费支出呈“七增一降”态势: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增速位列前三,人均支出分别为1209元、1560元和557元,分别增长25.8%、24.5%和27.5%。城镇居民在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上的人均分别支出1432元、1726元和711元,增长25.9%、23.4%和28.9%,快速增长的家庭耐用消费品、首饰手表化妆品和美容美发旅馆住宿等个人用品和服务、家庭服务、医疗服务成为城镇居民消费热点;农村居民在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和其他用品和服务上人均分别支出788元、1247元和265元,分别增长23.5%、26.4%和17.7%,医疗器具及药品、医疗服务和家庭耐用消费品等支出成为农村居民消费热点。

居住、衣着支出较快增长,全体居民人均分别支出5875元和1328元,增长16.1%和12.4%;其中城镇居民在居住、衣着上人均支出分别为7025元和1599元,分别增长15.4%和13.4%;农村居民在居住、衣着上人均支出分别为3705元和816元,分别增长16.6%和7.3%。

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平稳增长,全体居民人均支出2197元,增长6.3%;城乡居民分别支出2710元和1229元,分别增长5.1%和8.8%。食品烟酒全省居民人均支出5959元,增长1.5%;城乡居民分别支出6830元和4315元,分别增长0.5%和3.4%。

全体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支出285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6%。城乡居民分别支出3175元和2242元,分别下降6.1%和4.8%。

居民用于发展和享受型消费支出增速明显快于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前三季度,恩格尔系数为27.7%,比上年同期下降1.9个百分点。服务性消费支出继续快速增长,居民享受更多社会化服务。居民人均家政服务支出增长66.2%,交通费支出增长59.3%,旅馆住宿支出增长83.7%。居民文化娱乐活动更加丰富多样,浙江居民人均书报杂志、景点门票、电影话剧演出票支出分别增长34.2%、16.0%、43.1%。

同时,居民在一些领域消费得到更多实惠。电信行业连续出台提速降费举措,有效降低了居民通信成本。通过“大数据”精准营销,*厂商在细分领域更好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网络购物、共享经济和在线服务等新型商业模式扩大了居民消费选择。

表2 2018年前三季度浙江居民生活消费支出表

2018年前三季度浙江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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