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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出台:二孩及以上家庭购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可上浮20%
近日,嘉兴市出台新政,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支持“浙有善育”政策。根据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在嘉兴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20%确定。对于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额度,嘉兴市公积金中心解读指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其单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上浮至48万元,双人及以上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上浮至96万元;非首套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其单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上浮至36万元,双人及以上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上浮至72万元。
除此之外,二孩及以上家庭在嘉兴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实际房租支出超过限额标准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此外,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后,贷款额度计算倍数没有变化,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为15倍。即二孩及以上家庭中缴存职工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48万元,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得低于32000元,且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不得提取。但需要注意的是,二孩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或优惠政策)不叠加使用,符合多种优惠政策的缴存职工可选择其一贷款额度进行享受。
市场分析:政策激发购房需求,有助于市场回暖
此次嘉兴市针对二孩及以上家庭出台的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对于这部分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份实实在在的福利。政策的实施,有望激发这部分家庭的购房需求,同时也有助于市场回暖。在此背景下,嘉兴市的楼市或将迎来新的增长点。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政策的实际效果仍需等待时间的检验,因此,购房者在决策时仍应全方位考虑自身需求和市场情况。